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潍坊检验检疫局结合模式改革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    发稿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7 09:28:19   查看

 

本站综合消息:潍坊检验检疫局结合模式改革,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调动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改变检验检疫保姆式管理的监管模式。
 
  一是立足潍坊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坚持将推进示范区工作与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根据潍坊局实际情况,将潍坊市所有县市区按照其产业特点,分别由动检科、植检科、食品科、青州办分头负责联系,帮助地方政府完善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主动帮助地方政府组织各种形式培训,将示范区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协助省局推广中韩共建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做法,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国际互认。充分利用国家质检总局给予示范区的检验监管便利措施,对国家级示范区内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提供简化备案程序、优先对外推荐注册、便利出口检验放行。
 
  二是构建“报放一体”和“监视检查”两种放行模式,充分调动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对不同风险的产品和企业设置两种放行模式,报放一体模式和监视检查模式。定期对产品和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对产品质量控制水平高、自检自控能力强、诚信守法的企业实施“报放一体化”,不进行人工干预,随报随放,最大限度提高产品放行速度,同时积极推荐对国外注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高风险产品和企业根据产品和企业的不同风险在电子监管系统中设置不同的抽批率,实施抽批查验放行。同时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督,对发现问题的产品和企业及时进行重新评估,对两种模式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建立信息沟通和责任追究机制,共同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潍坊检验检疫局食品风险信息交流工作规范》,将检验检疫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国外通报、退运等信息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建立示范区内的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在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治理责任,提高问题调查处置的有效性,落实示范区退出机制。建立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探索引入企业主体的自查整改举证机制,由问题企业自查自纠,自我举证,检验检疫部门做好验证和评定,解决人力资源不足,调查不够彻底的问题。强化国外通报质量问题主体责任的认定,科学划分食品产地政府安全责任、市场主体安全责任、检验检疫监管责任,推进责任体系落实,共同确保出口食品安全。
 
  (山东潍坊检验检疫局)
 
 
              
上一篇质量管理 本质之道 下一篇返回列表
最后更新
热门点击
  1. 2013年《中国质量观测报告》发布 我国质量发
  2. 探索质检改革路  实现质量强国梦
  3. 汇聚改革合力 共谋发展大计 第12次全国认证
  4. 专家呼吁舆论关注“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
  5. CCC认证过程中可以免于审查质量管理体系部分
  6.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署战
  7. 山东检验检疫局多举措做好出口食品备案工作
  8. 国家五部委发文,鼓励养老机构开展质量管理
  9. 山东检验检疫局举办认证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培
  10. 山东龙口检验检疫局力促辖区葡萄干出口
  友情链接
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大洋洲认可委员会中欧标准化学院航星国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