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综合消息: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充分提高企业第一质量责任人意识,经烟台检验检疫局考核备案,烟台龙大集团等13家企业已任命“首席质量官”。
烟台局倡导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实现三个分离:即产品质量安全与经济效益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独立化;产品质量安全与总经理个人意志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科学化;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任务分离,使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化。通过三个分离,强化了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彻底改变了企业以总经理或董事长为中心的局面,创建了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能够加快企业质量技术革新,带动整个相关行业甚至区域质量提升。
“首席质量官”制度自实施以来,推动了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日趋稳定,初步实现了“以质量吸引客户、靠质量拓展市场”的目的,在目前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13家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出口实现逆势增长。以中鲁食品为例,自2014年以来,该企业共出口204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15%。
“首席质量官”的经验证明,该制度强调对企业质量意识的监管和引导,能够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牢固树立企业第一质量责任人意识,着力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对质量齐抓共管的合力,提升和拓展质量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山东烟台检验检疫局)